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要求
党员必须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的八项义务,实现《党员承诺书》中的承诺。
二、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基本标准和党性修养两部分。其中基本标准占60分;党性修养占40分。
(一)基本修养是对党员的最基本要求,能够达到者即为满分。但是,若党员在考核学期内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即为0分。
1、 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散布不负责言论或有过激言行。
2、 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支部开展的其它活动。(除特殊情况外,三次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即为不合格)
3、 有不及格科目。
4、 经常旷课、迟到,课堂纪律不好,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
5、 在院、系、年级、班等组织的活动中不起模范带头作用。
6、 不能够团结同学,群众基础不好。
7、 所在宿舍卫生经常脏、乱、差。(根据检查和学生反应)
8、 有打架、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
9、 具有其他严重问题。
(二)党性修养是对党员提出的更高要求,其中分为四大部分,每部分10分。按照各部分中的具体条款逐项进行打分,最后合计总分。
政治思想修养。(10分)
1、 入党动机纯正,共产主义信仰坚定。
2、 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3、 关心时事,主动加强理论学习,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4、 遵守社会公德,主动加强道德修养。
学习状况。(10分)
1、 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遵守课堂纪律。
2、 学习成绩优秀,排名靠前。(50%之后即为0分)
模范带头及表率作用。(10分)
1、 与同学关系融洽,群众基础良好。
2、 宿舍卫生良好。
3、 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 注重言行,坚持党员挂牌,自觉维护党员形象。
5、 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活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无私奉献精神。(10分)
6、 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与集体的关系。
7、 认真培养申请人和积极分子,带动他人共同进步。
8、 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考核程序
(一) 每学期末,党员根据以上考核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总结自己本学期的有关情况。各小组派专人查询本小组党员本学期有无不及格科目和班级排名。
(二) 学期初,党小组召开党员大会,每位党员宣读上学期自评报告。在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成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三) 对于无故不参加考核和没有按时完成自评报告的党员,考核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四) 党总支通过设立党员考核意见箱、调查问卷或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五) 各党小组开展考评后,要认真填写《计算机工程系学生党员考核结果汇报表》。对考评合格的党员给出考核评语,对不合格的党员给出处理意见。
(六) 各小组请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完成考核,并将结果报党支部审核(党支部可安排参加各党小组评议)。
四、奖惩办法
对于考评合格的党员,党总支将对一学年度两次考评总分前五名者予以表彰,后五名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一) 给予党内通报批评。
(二)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和教育
(三)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 正式党员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本办法由计算机工程系第三党支部负责解释。
计算机工程系第三党支部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