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优”工作规范化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6-05


各班级团支部:

  目前在我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以下简称推优)作党的发展对象这项工作,距离党团组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诸如,有的团支部重视不够,出现“一哄而推”或推不上来等现象;有的团支部工作流于形式,把发展团员入党看作是党支部的工作,或是简化甚至省略工作程序,弱化了团组织的作用。这些情况均给我系党团组织建设带来负面影响。根据这些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组织推优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优对象所应具备的条件

 1.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应起到模范作用:政治上是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学习理论、主动接受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的模范;学习上是努力钻研、刻苦学习的模范;工作上是吃苦在前、热心为同学服务的模范;生活中是谦虚谨慎、团结同学的模范。

  2.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应起到带头作用:他们不仅自己在各方面争做模范,还能够带动支部中的优秀青年,积极参加到各种有利于其成才的活动并从中自觉接受教育,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社会实践等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

  3.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应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他们能及时将上级党、团组织的号召贯彻到同学中去,并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呼声和要求。

  4.被推荐的优秀团员的学习成绩排名一般应居于班级前50%,在推荐前的一个学期各科考试不能出现不及格现象。(大一上学期可不参照此条)

二、推优的程序和步骤。

  1.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支部内的全体申请入党的团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每次推优名额为在籍团员的20%)

  2.对推荐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3.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4.由团支部将名单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上一级团组织(团总支)审核。

  5.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发放并填写一推表(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表),由推荐团支部正式向党支部推荐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允许重复推荐但不重复填写表格)。

三、推优要求

1.各团支部每个学期要做一次推优工作(每年4月和10月)。

2.团支部日常要加强对团员进行党的历史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对党的认识,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3.推荐后的团员自动加入系自律社,由自律社进行详细考核。

计算机工程系团总支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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