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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无人机产业学院秋季学期学籍处理核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根据《227平台皇冠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成航院发〔2021〕126 号)有关规定,并依据教务处下发的文件,决定对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学籍处理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退学:

1) 一学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或者在校累计考核不合格课程达到及超过30学分者;

2) 累计被退学警告两次,并且经考核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22学分者。

二、有下列情形者,给予退学警告:

一学期内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达到或超过15学分,或者在校期间考核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及超过20学分者。

三、有下列情形者,给予学业提醒:

一学期内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达到或超过10学分,或者在校期间考核不合格课程累计达到及超过16学分者。

四、现请附表里面有学籍处分的同学仔细核查自己的学籍处理情况,如果成绩学分计算有误,请学生本人到教务处学籍室张老师处核对并向学院反馈,最终的处理结果将在十月中旬公布,下发最终的学籍处理文件。

五、公示时间为9月27日-10月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尚学楼附楼310办公室

六、有关咨询电话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28-88459273

附件:2023年无人机产业学院秋季学籍处理核查一览表

 

 

无人机产业学院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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