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准确掌握学生学籍信息和异动情况,根据《227平台皇冠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成航院发〔2021〕126号)规定,现将开展学生学籍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籍清查对象
(1)所有在校生;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间休学但尚未按时复学的学生。
二、 在校学生学籍核对流程
请各二级学院将《在校生学籍核对表》(附件1,在教务处学籍室领取)分发给各班级辅导员,由辅导员负责班级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学籍信息或学籍状态有误的,做好记录并报送给学院教务员汇总。对于因疫情未能按时返校的在籍在校生,请辅导员联系学生做好确认工作。
教务员将各班级学籍异常情况汇总至《二级学院学籍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表的电子和纸质表格(领导签字盖章)以及核对表一并上交教务处学籍室备案。
三、 休学学生学籍核对流程
根据《227平台皇冠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成航院发〔2021〕126号)第九章第四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退学(休学期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未获批准)”规定,拟决定对相应学生做退学处理。请辅导员仔细核对《休学未按时复学学生信息核对表》(附件3)中相应学生情况并签字确认,再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学籍室备案。
四、 时间安排
(1)请教务员于2022年11月16日17点前将附件1(纸质版)、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室。
五、 工作要求
学生学籍与学校承担的责任和学生享受的利益息息相关,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教务处将以本次核对结果为重要依据,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和应届毕业生学历注册,请相关负责人严格把关,认真核对。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晨阳,电话:88459515,厚德楼1楼107办公室。
附件:1.在校生学籍核对表
2.二级学院学籍异常情况汇总表
3.休学未按时复学学生信息核对表
227平台皇冠教务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