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重特大疾病医疗三项保险。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发文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在成都就读的大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缴费参保后可以享受优厚的医疗保险待遇。以2021年为例,缴费280元参加了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重特大疾病医疗三项保险。
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览表
人群
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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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照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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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互助
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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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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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
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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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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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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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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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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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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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
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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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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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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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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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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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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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含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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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元(不含长期照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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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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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每年有近10个月为在校学习和生活的状态,使用到学籍地医保的几率较大,且报销政策也在逐年调整。2021年住院报销政策如下:
成都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
项目
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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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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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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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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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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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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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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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上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即19752元,贫困人口的起付标准降低50%,为9876元。(2019年成都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5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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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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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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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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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9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58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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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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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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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治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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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销
比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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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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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
82%;三级医院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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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
例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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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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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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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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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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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儿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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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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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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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
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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